关于开展政治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编辑:张磊     

各班级:

为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院团委决定举办政治学院第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思想品德高尚;

3.学习态度端正,大学期间所修课程无重考或者重修;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范围

在全面发展、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技、自立自强、文艺创作、体育锻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影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堪为学生榜样的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3月10日—3月15日):各班级向本班学生公布评选条件,组织学生申报;

2.学院初选(3月16日—3月20日):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介绍:1500字以内,要求图文并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

以上材料请于3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sdzzxysj@163.com。

3.微信投票(3月21日—3月25日):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发布个人主要事迹,进入微信投票阶段,选手所得票数将占最终评审结果15%。

4.学院评比(3月26日下午):候选同学需提交个人总结材料两份(黑白打印,评委、本人各一份),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限制在六分钟以内,评委老师现场评分。结合现场评分与微信投票最终评选出“十佳大学生”,颁发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证书。

五、几点说明:

1.加强组织领导。“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涉及面较广,在学生中影响较大。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保证评选活动有组织地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高质量。

2.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报、假报等现象,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3.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浓厚氛围。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政治学院第二届“青春领航·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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