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团学组织微博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编辑:张磊     

分类

细则

日常使用

1.每天一条原创微博

2.每天至少转发校团委和院团委各一条微博

3.每天评论一条校级和院级微博

额外分项

加分项

1. 每周日常使用微博,原创微博超过30

+2

2. 每周日常使用微博,转发微博超过30

+2

3. 每周日常使用微博,评论微博超过30

+2

4.原创微博被校团委转发

+3/

5.原创微博被国家官方微博转发

+10/

6.每周创作一项“青年文化产品”1

+10/

扣分项

1.迟交考核文件

-5/

2.未发表原创微博

-0.5/

3.未转发微博

-0.5/

4.未评论校级微博

-0.5/

5.恶性刷微博数量2

-5/

6.发表有损学校、学院声誉内容的微博

-10/

7.未关注指定微博(校团委、院团委的微博)

-5/

注:

1.发表原创微博、话题微博必须 @学院团委微博、校团委微博。

2.考核周期为一周。

4.考核表上交时间为每周一早晨10:00前至院团委宣传部

 

解释:

[1]青年文化产品, 是指在书籍、影视作品、歌曲、动漫、网络电子作品等方面创作了反映团学工作的青年文化产品。

[2]恶性刷微博数量,是指为了达到数量指标发表字数过于简短,无意义的内容。

添加者:张磊 审核者: 添加日期:2014-05-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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