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本科生考研奖励暂行办法

编辑:方小雄     

为调动我院本科生考研积极性,在院内营造良好的考研氛围,促使更多的学生成人成才成功,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对象

1.所有报考研究生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本科学生;

2.考上所报学校研究生的本科生;

3.依据报考率和考研录取率设立毕业班考研优秀组织奖。

三、表彰与奖励

1.所有参与考研的本科学生,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者,奖励30元;

2.考上所报学校研究生的本科生,由学院公开表彰。考上安徽师范大学奖励60元;考上其他学校奖励50元。

3.在毕业班各专业中依据报考率和考研录取率评出考研先进集体组织奖一名,由学院公开表彰,并奖励1000元。计算办法:研究生报考率从高到低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考研录取率从高到低分别加60分、50分、40分、30分。最后按总分名次评出考研先进集体组织奖(若存在并列,考研录取率高者优先)。

四、附则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考研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励的组织与评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院团委;

(二)对申报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与欺诈行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评奖资格;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本办法自20081210日起施行。

 

 

 

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81210


附件=>政法学院本科生考研奖励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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