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为更好地服务学院工作,服务全院同学,经院党委同意,院团委研究决定,本年度学生会主席换届竞选工作将于2012年6月13日进行,学生会将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通过严格筛选,选拔出一批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队伍,为我院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发挥主力军作用,使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法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了更好地服务全体同学,做好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院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一体化进程,本次换届将选举产生2012-2013学年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参选手续齐全。参加学生会主席换届竞选的候选人须是政法学院2010级和2011级本科生,原则上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生都可竞选主席、副主席,一年级竞选主席助理;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辅导员同意,各人填写《申报表》报候选人至团委办公室,原则上主席各专业推荐人数不限。
2.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有强烈的责任感,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统筹全局,思路清晰,作风踏实,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上进,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好良好个人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浓厚的工作热情,热爱学生会工作,为人厚道,乐于奉献,热情为同学们服务。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勤奋刻苦,专业课成绩在班级前35%,综合测评班级前30%,无补考或重修科目。如在校级以上竞赛中取得过重大成绩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行为规范严整。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校级、院级和班级纪律处分;带头关心、关爱、关注班级困难学生和班级事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尊敬老师,积极配合辅导员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协助专业课老师形成良好学习风气。
二、日程安排
(一)宣传、报名(6月5日——6月7日)
1.公布竞选方案,海报宣传。
2.参选同学在青春政法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表,填写并上交院团委办公室芮先红老师处。
(二)竞选准备(6月8日——6月11日)
1.6月8日审查候选人资格。院团委按候选人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初步产生候选人。
2.6月9日公示候选人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三天公示,对候选人学习、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调察。
3.公布竞选大会时间,流程,参选人员。
(三)竞聘演讲(6月13日)
1.初定2012年6月13日晚七点在院教学法庭,换届选举大会正式召开,进行竞聘演讲。
2.候选人按抽签次序开始竞聘演讲,结合PPT进行自我介绍并阐述工作业绩和工作设想,回答评委提问,展示个人风采。共限时6-7分钟,其中个人演讲5分钟,自由提问1-2分钟。
三、拟定岗位
主席 1 名 副主席 1名 主席助理 1名
四、考察任命
结合评委会成员投票的结果,经过组织考察、公示反馈等环节,报院党委批准后,任命2012-2013学年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评委会成员:学院领导,团委老师,各年级辅导员。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