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贯彻学院关于一年级学生做早操的精神,提高我院学生的身体素质,使广大同学养成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促进学风和院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于新生早操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 早操要求
1.应该出操的年级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出操地点,严禁迟到和旷操。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操的同学,经班长和辅导员签字批准后,可不参加出操。
2.做操时要求精神饱满、动作协调、善始善终,严禁不做、乱做。
3.抽查时间为第一次广播操结束后,抽查结束后赶到的同学视为迟到,两次迟到者视为缺席一次,并在通报中注明情况。
二、 检查办法
1.检查采取宿舍检查和操场检查两种方法
2.由院学生会体育部联合各班体育委员协助辅导员对留舍旷操同学进行随机检查,并及时记录和反馈。
3.各班体委需在第一遍广播操时清点本班人数,在第一遍广播操结束之前将本班名单告知院学生会体育部负责人,如负责人在抽查时发现体委多报人数的情况累计两次者,应给予本班体委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4.院学生会体育部应坚持查早操的制度,对于我院四个班级的出操实行每日一查,对出操结果(出操率和旷操名单)实行每周公布一次,对旷操学生实习每月一处理。
三、奖惩条例
1.对一学期出操全勤的同学(事病假者除外),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学期末综合考评时由辅导员酌情加分。
2.对迟到、早退和不服从安排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各项评比中扣分。对不起床的同学,抓住一次全院通报批评。通报结果记入档案。
3.每月对缺勤者除进行通报批评外,缺勤1次扣除综合测评日常表现分1分;达3次者,由院里决定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该生评优评先、贫困生认定、组织发展资格。
4.每月末各班体委和院学生会体育部核对出操情况,对每月出操率在95%以上的班级通报表扬,评先进班级时优先考虑。凡出操率不足90%的班级将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进班级的资格。
四、几点说明
1.因雨、雪、运动会、法定假期及学校临时规定的不需要锻炼的情况不予以检查。
2.病假应出据市、校医院开具的并经辅导员或院领导签字的证明。事假或特殊原因请假应出据辅导员或院领导签字的请假条。
3.早操检查、登记、公示等过程实行公开、公正。每月末各班班委和院学生会体育部核对出操情况,并填写《2012年政法学院学生早操抽查结果统计表》及时通报各班级和院团委,同时抄送院分管领导备案。
4.各班班委和院学生会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