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政治学院首届“青春领航”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张磊     

各班级:

为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院团委决定举办政治学院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思想品德高尚;

3.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所修课程无重考或者重修;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范围

在全面发展、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技、自立自强、文艺创作、体育锻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影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堪为学生榜样的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程序

1.(41410)申报:各班级向本班学生公布评选条件,组织学生申报;

2.(421420)提交申报表: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本人参评材料和申报表上报院团委办公室;

3.(421429)学院筛选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评选活动。

4.(430下午)学院评比:候选同学采用PPT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评委老师和学生代表投票,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十佳大学生”,颁发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4月20日前,申报本人须开设腾讯微博,发布个人主要事迹,并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同时将《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报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和生活照一张发送至ahsdzhanglei@163.com

2.学院筛选后,获得提名的候选人在汇报时需提交个人总结材料两份(黑白打印,评委、本人各一份)、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限制在六分钟以内。

3.每名候选人携10名亲友团参与投票评选,结合评委老师意见,确定当选。

4.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报、假报等现象,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5.“十佳大学生”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班级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出先进典型,展示育人成果,在全院积极营造“争‘十佳’,学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几点说明:

1.加强组织领导。“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涉及面较广,在学生中影响较大。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保证评选活动有组织地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高质量。

2.严格考核程序。各团支部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对人选的推荐工作及对推荐对象的审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3.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为学院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政治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doc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添加者:张磊 审核者: 添加日期:2014-03-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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